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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祥院长在环境社会治理专委会年会主旨发言,建议全国碳市场包含3-4个行业后引入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发布日期:2024-05-29

2024年5月26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社会治理专委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湖北武汉举行。本次年会以“企业环境社会治理助推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来自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天津大学、武汉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以及毕马威、睿格钛氪、现代牧业等相关机构和企业的9位特邀专家进行了主旨演讲。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专委会主任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明致辞,专委会秘书长赵芳研究员主持了大会报告。

天津大学卓越教授、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应邀出席年会并做了《中国国家碳市场:发展、评估和前景》的主旨报告。他的报告主要讨论了中国全国碳市场运行情况及其评价,燃煤电厂在首个履约周期未完成履约的成因,电力市场、绿色电力和碳市场协调发展,全国碳市场下地方碳市场下一步应该做什么,碳配额和有偿分配收益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以促进共同繁荣,未来完善与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着力点等主要议题。

对于扩大全国碳市场的参与行业和主体范围,张中祥建议,扩容顺序宜按照先扩大行业,再扩大参与主体,第三步加入衍生产品,逐步有序推进。涉及到部门,张中祥认为,应优先考虑那些碳排放量大、数据容易核查核实、碳配额也容易分配的行业。外部环境也是确定优先顺序的考虑因素,从减少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影响角度,可把欧盟CBAM覆盖的行业作为优先考虑的部门。结合这三点考虑张中祥指出,“十四五”期间应优先考虑把氧化铝、水泥、钢铁纳入全国碳市场。氧化铝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5-5%,水泥约占10-12%,钢铁约占13-15%,这三个行业约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0%,再加上电力行业约占的45%,这样“十四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总量约75%就纳入全国碳市场,力争在“十五五”结束前全国碳市场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能耗行业

张中祥强调,在全国碳交易体系扩容包含了3-4个行业后,考虑引入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入市进行交易,然后逐步增加交易品种,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助力提升市场流动性。

全国碳市场处在全国性碳市场起步和区域性碳市场试点共存的阶段,张中祥建议开展探索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的连通,允许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进行碳配额交易。他指出,全国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之间的连通,可以首先从在碳排放数据测量、报告和核实方面做得好的区域碳市场进行交易开始,逐渐扩大到满足排放数据要求的其他区域碳市场。随着全国碳市场纳入更多的行业和排放主体,与更多区域碳市场进行交易,现有区域碳市场可能就会聚焦于特定参与主体,比如没有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的排放单位,中小排放企业(单位)和个人。也可利用区域碳市场开发更多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自愿减排交易、碳普惠、碳基金、碳抵质押贷款、碳期货、碳期权等的创新实践,为在更大范围的全国碳市场平稳实施积累经验。按照上述的发展,将形成以全国碳市场为主、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碳市场为辅的中国碳市场。

张中祥建议,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区域碳市场的建设现在的地方碳市场,都是局限于现有的省市行政区划,还没有跨越省市的区域碳市场。

国家现在强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张中祥认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的确可以扮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载体。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全国的碳市场建设是比较谨慎的,全国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波动性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在此背景下,张中祥强调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可开展目前全国碳市场还没有的一些交易模式和品种的试点。

张中祥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可以先于国家碳市场创新一些规则,包括与国际对标的标准;可以先于国家碳市场试点一些金融工具、交易品种,使交易产品和服务更加多元化;可以发挥与国际碳市场互联互通的窗口作用,充分利用港澳的国际信誉,先行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为今后全国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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