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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 张中祥:有必要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把地板价下调到每桶30-35美元

发布日期:2020-04-01

本轮成品油调价窗口于3月31日24时开启。正如所料,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3月31日发布通告,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国家发改委2013年开始实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把调价间隔定为10个工作日。不同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是自动的,只要满足条件,国家发改委就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但当国际油价暴跌或暴涨到一定程度时,国内成品油价会受到“天花板”和“地板”价的限制。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从2016年1月起,当原油价格每桶低于40美元地板价时,成品油价格不再随原油价格变动做调整。当原油价格每桶高于130美元天花板价时,成品油价格不调或少调。因此,虽然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平均油价已跌破每桶40美元调控下限,但上次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按机制只下调至对应每桶40美元的水平,低于40美元部分不再下调。

设置上限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涨幅过大。设置下限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石油产量已经不能满足其日益增长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对国外进口石油的渴求的不断攀升,石油对外依存率屡创新高,2019年已超过72%;二是中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从能源安全等角度考虑,国家还是希望维持一定的国内产量。而国内生产原油的成本高,各油田的生产成本普遍远高于每桶40美元,一定的地板价可维持国内石油产量和石油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正常运转。三是节能环保和发展新能源方面的考量。

从上轮成品油调价窗口3月17日24时到这轮调价窗口3月31日24时,国际油价时有跌破每桶20美元,这轮平均国际油价低于每桶30美元。除非国家发改委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按照国内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只要国际油价跌破国内地板价,即使下面数周、数月持续低于每桶40美元,即使(比如说)在10个工作日从20美元涨到40美元,国内成品油价都不会做调整。

昨天是实施上一轮达成的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限产协议的最后一天。3月6日,石油输出国组织与其他产油国限制石油产量未能达成支撑油价的新一轮协议,今天起,全球将正式进入石油产量无限制时期。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油价战”已导致国际油价在3月份暴跌。3月30日WTI原油期货收跌6.6%,收报20.09美元/桶,创2002年2月以来收盘新低,盘中跌幅超过9%,日内最低触及19.27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收跌9.2%,收报22.63美元/桶,同创2002年以来新低。

然而,沙特阿拉伯与俄罗斯的石油价格战至今双方未见缓和迹象。全球疫情蔓延并不断加剧导致全球经济严重下滑,显著冲击原油需求,原油价格承压明显。这些不确定因素将制约油价企稳前景,估计国际原油均价可能在一段时期内都要维持在每桶40美元以下。

前面所述,取消地板价不现实。但考虑到全国防疫社会停摆,经济严重下滑,一季度负增长已无悬念,就业压力大,海外疫情远未到拐点、海外疫情严重冲击外贸、产业链,二季度全国出口将大幅承压,全年实现翻番目标难度极大,而国际原油均价可能在一段时期内都要维持在每桶40美元以下,有必要下调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的地板价,降低社会用油成本,助力经济企稳,减轻百姓生活负担。

基于地板价存在有一定合理性、国内外不容乐观的经济形势和国际油价走势三方面考虑,建议国家把地板价下调到每桶30-35美元,适用期到2020年底。之后可根据情况,再做相应处理。

本文作者:张中祥 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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