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6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市场分割对其能源效率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异质性检验表明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抑制作用并非线性的,而是随着分割程度的增加而增加的。市场分割通过扭曲要素价格、抑制企业技术创新、阻碍产业集聚来抑制能源效率。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惊人速度实现了快速崛起。然而,快速的经济增长却是以能源的高投入以及CO2的高排放为代价的。粗放的能源利用方式以及由此引致的碳排放问题不仅使中国面临来自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同时也威胁到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提高能源效率,学者们从众多角度提出了改善中国低碳发展绩效的途径,并逐渐认识到需求侧因素对能源效率的拉动作用受到了限制,供给侧因素日益成为驱动中国低碳发展绩效提升的关键。举例来说,如果能源要素无法得到市场机制的有效配置。部分低效率的经济主体被配置了更多的要素资源而高效率的主体却得不到充足的能源供给,那么必然会导致能源被低效地使用。因此,学界逐渐将研究重点从需求侧转移到供给侧,并认为要素市场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制约中国能源效率提升的关键。然而,非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仅仅是中国能源市场改革滞后所展现出来的一种表象。目前,尚缺乏研究来探索造成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
当前普遍认为,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实施的财政分权改革对促进国家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改革以前,地方的财政收入必须上缴中央然后按计划统一分配。由于地方的财政支出和收入权力都属于中央,因此地方政府在这一阶段缺乏发展经济的动力。为了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政权力以使其能够更有效运作,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实施了财政分权改革。具体来说,如果地方政府的收入超过其支出,那么多余的部分属于地方政府不再上缴中央;同理,如果地方政府的支出超过了其收入,那么超出的数额也不再像过去一样会得到中央政府的补贴。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地方政府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动力得到了极大提升。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与行政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匹配。
然而,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式分权的一些弊端也开始显现。具体来讲,为了扩大税基,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阻止要素资源流出本地,并人为压低要素价格以使当地企业获取生产成本优势。这种为实现地方保护而采取的市场分割策略会使部分本应被市场竞争所淘汰的低效率企业得以存活,而其它地区未受到保护的高效率企业会面临被迫退出市场的威胁。显然,市场分割是要素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并进一步导致中国能源效率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遗憾的是,目前较少有文献从地方政府竞争的角度研究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影响。
鉴于此,本文收集了中国能源产品的绝对价格以此构建市场分割指数,并创新性地研究了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影响。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本文采用结合径向数据包络分析(DEA)和非径向DEA共同优点的EBM(Epsilon-based Measure)模型准确测算了中国的能源效率,并改进了近年来文献中经常使用的价格指数法来评估中国地区间的市场分割水平。
第二,在系统的理论分析基础上,本文采用分数回归模型(Fractional Regression Model)实证考察了现有文献中较少涉及的能源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影响。此外,本文还进一步探讨了该种影响的异质性特征。
第三,本文使用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研究了市场分割影响能源效率的内在机理。
基本假设
政府为保护当地企业而采取的市场分割策略对区域能源效率有负面影响。
要素市场分割削弱了市场机制对能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功能。由于中国各地区在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该种互补性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要素在各地区的自由流动,其不仅可以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还可以使企业获得最优数量和质量的能源要素。这对企业的生产和分工合作甚至形成比较优势都是很重要的。然而,地区间市场分割使得资源流动难以保证。要素禀赋的不均衡使得能源要素配置效率达不到最优状态,从而干扰了正常市场机制的运行。具体来讲,一些因贡献较大财政份额但技术落后、效率低下的企业被地方政府以市场分割的形式供给低成本的能源要素,从而得以在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事实上,在要素充分流动的市场经济中,这些企业本应会因为缺乏竞争优势而被淘汰。与此相反,其它地区的一些高效率企业因得不到当地政府保护而被配置了高成本的能源要素,这类企业很可能会因丧失成本优势被迫退出市场。最终受保护企业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无法得到培育。经济体原本粗放的增长模式、高耗能的产业结构被进一步锁定,能源效率受到抑制。
作用的机理
市场分割通过扭曲要素价格、抑制企业技术创新、阻碍产业集聚来抑制能源效率。
首先,地区间的市场分割导致价格运行机制扭曲,市场信号失真,这干扰了宏观经济平衡并使社会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市场经济赖以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是正确的价格信号。只有在价格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情况下,要素交换才能使全社会的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市场分割通过直接的价格干预或是隐形的补贴,扭曲能源与其它要素间的相对价格。进一步地,这些被扭曲的价格信号引导微观企业对各种要素进行非效率地配置。具体来讲,要素价格扭曲会从两个方面带来效率损失:一是由于能源相对价格较低,企业会用能源来替代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导致能源要素的过度使用。二是企业会使用能源等廉价要素替代相对稀缺、但技术更高级的机器设备,从而间接抑制企业技术水平和长期能源效率的提高。无论何种效应,市场分割都会通过扭曲能源价格来影响宏观层面的能源效率。
其次,市场分割事实上是一种地方保护,这会导致正常和必要的市场竞争的缺失。企业由此缺乏动力进行技术创新,从而造成了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损失。在政府控制能源等关键要素定价权和分配权的情况下,企业通过与政府建立某种寻租联系就能够以较低成本获得生产要素并实现超额利润或寻租收益。这种由市场分割所带来的额外收益会抑制企业对自身能力的投资建设并削弱企业通过创新活动提高能源效率来获得利润的动机。
最后,已有文献表明,产业集聚通过带来规模经济和知识溢出从而对能源效率产生积极作用。然而,市场分割阻碍了企业之间的技术和信息共享,抑制了产业集聚。该种机制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个国家拥有的庞大国内市场,不仅可以给企业提供生存的环境,同时也提供了竞争的场所。市场竞争可以使能源效率高的“领跑者”进入其它地区市场兼并低效率企业,从而有利于生产集中度的提高,实现对效率落后企业的改造升级。出于保护地方企业、维持地方财税与就业、实现政治晋升等多重目标,地方政府有动机干预地区间的产业集聚行为。这种行政性的强制干预往往导致正常的增强效率的跨区产业集聚难以实现。其二,市场分割阻碍了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产业集群是指具有共性和互补性的一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机构在一定区域内集聚。产业集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集群内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当存在市场分割的形势下,市场规模被人为划小。这意味着,产业集中度下降,同类企业不能在地理上集中,地方企业只能在当地寻找资源与市场。因此,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将难以实现,最终限制了能源效率的提升。
研究发现和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市场分割对其能源效率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在更换自变量与因变量的衡量指标、剔除异常值、删除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的样本后,该结论依然成立。异质性检验表明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抑制作用并非线性的,而是随着分割程度的增加而增加的。从分地区样本来看,市场分割对能源效率的抑制作用在西部地区最大,中部次之,东部地区最小,这可能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影响机理检验表明,能源价格扭曲、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是市场分割影响能源效率的三个中介机制。
本文的研究具有如下政策启示。
首先,有计划地消除地方保护导致的市场分割现象,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具体来讲,需要清除各种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地方性规章和制度,明确界定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地方政府在竞争激励的作用下以牺牲其它地区或国家整体经济利益为代价来保障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此外,还需要加强统一市场建设,构建跨区域的能源经济合作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区域间的优势互补。
其次,破除市场分割抑制能源效率的中间机制,提高政策的针对性。这就要求一方面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要素市场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能源技术人才,逐步实现绿色、低碳化转型;最后,依托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形式扶持跨区域的产业合作项目,提高地区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与集聚外部性。
最后,改变过去“唯GDP 至上”的官员选拔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政绩评价体系。具体来讲,需要进一步优化官员选拔的考核目标,注重经济绩效与能源绩效的协调统一,适当提高节能减排等指标在政绩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籍此,促进地方官员之间的良性竞争,充分发挥锦标赛体制对于节能减排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