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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院研究员Researcher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张中祥:碳配额和有偿分配所得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2-08-16

8月11日,“人口、经济和共同富裕”主题研讨暨马寅初诞辰140周年纪念活动在马寅初的故乡——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举行。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发表了主旨演讲。

在对马寅初表达崇敬之情的同时,张中祥从建设碳市场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角度进行了阐述。他分别从经济目标、区域碳配额、设立转型基金、向低收入群体派发个人碳配额等方面表达了四个观点,并进行了解释。同时,张中祥还从碳排放配额分配的角度,强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制度规则的重要性,避免出现“鞭打快牛”的现象。

观点一:碳市场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最低成本实现节能环境约束目标

大家越来越有共识,共同富裕不是躺平,还是需要坚持发展,而且是高质量发展,不断地提高全社会的富裕程度。现在国家谈发展,已不再是过去粗放式的发展,而是高质量的发展,在这过程中要实现国家提出的一系列社会环境方面的约束目标,比方说国家2020年提出的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以前,我们实现国家能源环境目标更多的是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有效,它可以帮助实现或者比较接近于实现国家或地方上所确定的能源环境目标,但是成本很高,所以说行政手段是有效果但没有效率。越来越认识到市场手段是既能够帮助实现国家和地方确定的约束性的节能环境目标,但同时对经济的影响最小,也就是说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国家和地方确定的节能环境约束目标。国家现在大力倡导和推行的碳排放交易,也就是所谓的碳市场,就是一个有助于实现节能目标,环境约束目标,双碳目标等,但同时对经济发展影响最小的经济市场手段。

观点二:碳配额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碳市场是政策市场,与百姓讲的“国内的金融市场股票市场是一个政策市场”是不同的。说金融市场股票市场是政策市场,更多的是因为这些市场受政策的干扰性太多。但碳市场完完全全是政策市场,因为有了碳排放目标,碳排放交易体系下,赋予减排量市场价值,而其市场价值的大小与碳排放约束的总体严格程度、配额的分配方式密切相关。国家在确定环境目标,确定碳配额总量时,可以充分考虑各地区之间的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的地方可以允许有更宽松的环境约束目标,也就给予了更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更大的发展/碳空间。这就如同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各个国家发展的阶段不同,发展的水平不同,实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要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发展中国家承担与自己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同时发达国家要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方面的援助一样。

国家从“十一五”开始实施节能目标起,在确立各省市的节能目标时,已经考虑了各地区发展、技术、能源结构等方面的差异,采取了差异性的节能目标。比如“十二五”规划全国的节能目标是16%,各省市节能目标是10%~18%,有8%的差异。“十三五”规划全国的节能目标是15%,各省市的节能目标是10%~17%,有7%的差异。在碳约束、碳配额总量确定上,区域间的差异不仅要进一步地考虑进去,而且碳排放总量约束可能影响更大,范围更广,所以这个考虑的分量还应该更重,区域之间的差异可能比以前能源强度约束区域之间的差异更大一些。

观点三:有偿分配所得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配额分配,可以是免费发放,也可以通过拍卖有偿分配。碳试点市场除广东外基本上都还是免费发放,上海有少量拍卖用于履约有困难的企业。

国家碳市场现在仅包括电力行业,配额也全部是免费发放,尚未开展碳配额有偿分配。可以考虑不断提高碳配额拍卖的比例。一方面,经验显示有偿分配有助于形成较高的碳价,更有效地降低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也可以有效应对外部政策变化,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出口的可能影响。另一方面拍卖配额获得的资金,可以设立转型基金。欧盟的转型基金就是依靠碳配额拍卖的收入建立的。另外欧盟现在要实施碳关税,对来自其他国家没有跟欧盟采取同等水平的碳减排的国家的产品,到了欧盟要征收碳关税,那么征收的碳关税干什么就很有讲究。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欧盟实施碳关税,但是如果所有征收的碳关税全部返还给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脱碳、经济转型升级和气候减缓与适应,那反对的声音或阻力就可能比较小。

国内各个地区发展阶段和水平不同,为了国家整体的利益,所有地区,无论发展水平高低,都要承诺一定的减排。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更有能力做这个事情。通过拍卖配额获得一定的资金,国家统筹用于支持发展水平低的地区转型升级,既体现了公平,也有利于国家统一能源环境约束目标的完成。

观点四:发放个人碳配额,低收入的群体获得更多的碳配额

低收入的群体,一般没有私家车。有汽车的平均每年开了多少公里,消耗了多少汽油,然后算出一个平均排放量。没有私家车的,可能用公共交通工具比较多,可以算一下每个地区平均的公共交通排放总量,算出一个平均排放量。有私家车的排放的平均值减去无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的平均排放量,这个之差就可以作为给低收入群体分配配额的基础。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决定给低收入群体分配配额。这里只是提出一个建议供参考,主要是把这个问题引出来。

要求个人碳配额当年必须出售或者必须出售一定的比例;当年如果不出售,有一定的比例就作废,或者是有车之后配额就作废。要求当年出售,明年可能收入会有些变化,就可能有车了。这样规定,主要是鼓励配额变现,增加收入,也增加碳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是全国碳市场还没有允许碳配额跨期累积。个人配额是否允许跨期累加,最好是与国家碳市场配额是否允许跨期累积一致。

最后要强调一点,现在国家要建立统一大市场,能源和环境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部分,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又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碳市场作为政策市场,政府在碳配额总量设定和发放配额的方式和宽松程度方面,可以兼顾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减少区域之间的差异,助力共同富裕,但对碳市场建设而言,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规则的统一,才能体现碳排放配额的等价性。我们发现,在碳试点地区,不少行业的碳配额分配是基于基准法,有的试点地区基准线的认定标准较低,执行相对宽松,导致部分企业进行配额履约时过于容易。而有的地方基准定得过高,导致部分将能耗控制得不错的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努力在配额上没有得到认可,鞭打快牛,反而要比效率低、煤耗高的企业在碳市场上支付更多来购买配额。因此,从碳排放配额分配这个碳市场的核心角度讲,全国碳市场建设,首先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规则,这不仅使各地同行业碳价比较有一定的可比性,也有利于下一步推动全国碳市场与地方碳市场链接、碳配额在全国和区域碳市场开展交易,形成覆盖行业和地区更多更大的全国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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