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25
编者按
对今年的经济工作,政府部门说的最多的词就是“稳”和“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在谈到“稳”“保”与市场化改革的问题时强调,要让新的市场主体更多地“长”出来。那么(1)留得青山,就赢得未来,我们现在有1亿2000万市场主体,他们就是青山,留住他们,就会赢得未来。我们怎么才能让这些市场主体能够活下来?我们怎么通过“放管服”改革把这些市场主体激活起来?(2)今年政府努力的目标之一是做到平均每日新注册企业2万户左右,这是观察中国经济活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应对疫情过程中,网购、快递、云办公等等一些新业态是逆势增长,我们怎么才能更好地让新的市场主体更多地“长”出来?
史先诚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相对于常态,大部分企业的压力是需求下滑,恢复期不定。这意味着利润下降甚至滑至盈亏平衡点。大量市场主体是暂时性困难,需要政府协调各方压降企业各类成本,特别是企业流动成本中除原材料以外占比较高的资金成本。小部分已非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要抓紧通过破产程序保护起来,通过并购重组调整股东结构,防止资产价值持续流失。
市场主体的活力,既源于企业自身的基因,也受监管环境的影响。放管服核心在于,放开束缚企业活力的不必要的监管,强化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融资行为的负面清单底线监管,提高对企业所需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配套服务的市场链接。痛点在于负面清单底线监管力度不足,服务效率提高还有不少障碍。建议从解决企业反映的小事入手提高服务能力,从严格执法落实负面清单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新注册企业数量不是一个很好的观察指标,要看注册的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比如,市场上的注册代理,一天就帮在同一个地址注册几百个空壳公司,有的地址门牌号居然是商业楼宇中厕所,估计此类公司数量新增多是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并无多少社会贡献。实际上,要高质量“长”出实体经济企业才更有意义。如何衡量真正的新增市场主体?我认为,要统计新增实交资本,这才是市场活力,真金白银的投入才真正反映对投资有信心。为了让市场有活力,让投资有信心,建议深挖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
孙时映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要让市场主体活下去、活得好、强起来,必须落实减税降费惠企“大礼包”,打出扶持政策“组合拳”,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要为市场主体减压,帮中小企业闯关,把政策的真金白银切实给到各类市场主体身上。对成长性好、吸纳就业能力强、暂时受困企业员工发放工资补贴或消费券,实现救助企业与救助低收入人群的有机结合。同时,更重要的方面是:要在需求端精准施策、持续发力,通过稳消费、促增长。要稳预期、增收入,稳信心、扩消费、活市场,让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销路。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千方百计让政府这只过度有力的手隐形化,下大力气减少权力对资源、要素和微观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让政府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便利高效精简的政务服务,形成让企业家心安、创业者心动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张金华 南京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社会需要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但更需要高质量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应该允许市场主体正常的优胜劣汰,不能为了保就业,而一味让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没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僵而不死,这样只能空耗社会的资金资源、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表现在就业、税收、利润、利息等多个方面,不能为了保就业而不顾其他。没有利润前景的企业终究无法靠补贴一直生存下去。未来吸纳就业多的企业,一定是现在利润状况较好的企业。一个企业没有利润也就没有能力再投资,也就没有能力研发和技术创新,未来往往也无法为社会创造就业。就像现在A股上市公司3800多家,30亿以下市值的接近1000,未来这些公司中可能很大部分一直不会盈利,还不如退市。
激活市场主体:第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让那些想做事、能做事的企业家敢做事。消除各种垄断,无关国家安全的行业充分放开。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不违背道德和公序良俗的事,都可以积极尝试。坚决遏制民事纠纷刑事化。未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一定是创新能力的竞争,一定不是要素成本的竞争。企业家是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组织者和新商业模式的创造者,把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才能有效调动科技资源、金融资源和人才资源,才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二,在全社会营造长期化思维,避免急功近利思想。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股权投资,能取得显著成效的往往要有长期意识,能坐冷板凳。现在社会风气有些浮躁、一些市场主体恨不得一夜暴富,不愿意进行长期投资,这种思维不利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第三,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最大程度培养契约精神,鼓励社会诚信经营,让不守信用的市场主体无处遁形,让各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最大程度体会到公平与正义,减少诉讼成本。
给新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允许尝试新的模式、新的业态,法无禁止皆可为。长到一定规模,必须规范,充分认证后不规范的该关就关,但不能溯及既往。
李剑兰 北京大学
增强宏观调控的连续性稳定性,减少公共部门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真正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的普惠性。发挥新基建类重大项目对稳投资稳就业的关键带动作用和对稳预期提效率的正外部性。进一步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宣战,扑下身子抓落实,进一步激发全体人民越困难越坚韧的进取精神,推动改革开放“二次创业”再出发,激活点燃企业家攻坚克难的创新精神。
有关部门少关起门来出政策,需走出去认真倾听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关切点,出一些通俗易懂、务实管用、短小精炼的政策措施。“两代表一委员”要发挥更大作用,对自己有更高的履职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在涉企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有关精神,让市场主体更加充分地参与到新一轮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来,细化改革措施的颗粒度,真正把改革各项措施的最后一公里、一百米乃至临门一脚抓实抓细抓到位。
徐天舒 苏州科技大学
尊重市场规律,大幅降低行政开支,鼓励基层的创新创业,多做服务工作,少做对企业无实质性帮助的管制措施。
白明 商务部研究院
不仅要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对市场带来的压力,更要对企业选择“冬眠”予以关心。有些企业,对外部市场的恶化无力改变,与其盲目拼杀,不如停产保业。只要企业还在,就有翻身的机会。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帮扶不仅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更要重视保住产能,要理解企业有时以退为进,此时无为胜有为。
放的任务近些年一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未来要在精管与优服上多下功夫。除了改善营商环境外,更多要搭建企业成长的平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至于搭什么样的台,需要借助于商业的新业态与大数据应用的新场景,为企业创造需求。
阳旸 湖南师范大学
政府要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实施结构性的财税政策,让政府的紧换来市场的松,让市场的活水源源不断的流淌起来。只有自由流动、有生命力的市场,才能让市场主体更好活下去。
黄建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单纯的“放管服”是不够的,制度型改革的重点不在于放管服,而在于国企中立和让出更多的垄断空间,形成民企的投资渠道和增强市场竞争的活力。此外,在数字经济时代,需要扩大开放保持全球最大的技术应用场景,减少数字经济因国内数据、信息管制而阻碍国际竞争力的情况。
张中祥 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极大促进了“+ 互联网”模式,突显“+ 互联网”模式的重要性。非互联网企业和社区借助“+ 互联网”模式,组织有效生产、提供便民服务、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动了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催生一批新业态和新模式。建议国家应更多鼓励和支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 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让传统实体经济下的企业经营的更有效率、更有活力。其实,对国内大多数传统实体经济下的企业来说,关键是如何借助于互联网降低成本,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
杜庆江 阿杜律师地产工作室
并不赞同对增长市场主体再下达任何指标或者任务!如果市场经济改革趋好,法治环境逐步改善,新增企业的数量当然会不断增加,反之只会越来越少。
张二震 长江产经研究院
政府要做的还是:放开。首先要让让各类新业态自发生长,然后才是规范。还要放开各类服务业,包括职业培训,在线教育,电子商务等。
申可善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让应急倒逼催生的像网购、快递、云办公等等一些新业态常态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法律、营商环境,可以考虑一年免、二年减半、三年常态化税费安排,为多元市场主体开辟空间、打开生存腹地。
于晓华 哥廷根大学
要让1.2亿市场主体活下来,关键是救急。对遇到困难的行业和企业,首先是减免他们的税收和社保等费用;其次是救助,对大中小采取不同的救助策略。对于小企业,可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对于中型企业,关键是通畅融资;对于大型企业,一般都是关系国计民生,可以采取投资入股的方法。
叶茂升 武汉纺织大学
要让市场主体能够活下来,首先,金融机构对面临短期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不断供”、“不抽贷”,保持市场充足流动性至关重要;其次,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可以考虑增加政府赤字率,给予广大中小企业在缴纳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第三,减少对市场微观领域的政府干预,为企业发展运营创造稳定的市场预期;第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在疫情蔓延的当下,政府需要在市场机制失灵的领域主动补齐短板,帮助企业克服经营中的存在的各种困难。
让新的市场主体长出来,首先一定要放水养鱼,务必使新的市场主体通过新业态经营产生赚钱示范效应,从而吸引更多市场竞争者参与进来,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把新业态做大做强,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谢杰 浙江工商大学
放松在线服务业进入、经营模式限制,改革管理制度,增强电信服务功能。新基建重点为网购、快递、云办公、云教育、云娱乐打好基础,为线上经济筑牢基础设施。
杨小丫 中冀投资
培育市场主体控制好房地产的上涨是刻不容缓的,地产对资金的虹吸效应非常明显。现阶段地产对经济的贡献从长期来看一定是弊大于利。如果要鼓励老百姓敢于勇于创业,那么一定是创业的收益应该大于地产的投资回报。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不仅可以降低失业率,还可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王修志 广西师范大学
“放管服”改革的逻辑要义是为市场主体赋权,并且为市场主体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其关键,是政府及职能部门必须基于市场成长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依法调整和约束自身的权力,按照市场主体的行权需求依法明确自身的行政责任。其中,强化市场主体对职能部门行政职责的反向监管权可能至关重要。从中央到地方,“放管服”改革已有诸多实践,当下极有必要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完善职能部门权责“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从某种意义讲,政府依法高效行政就是对市场主体最大的激励。
鞠昌华 南京环科所
放就要真正降门槛,给空间;管就要真正保公平,保规范;服就要真正给环境,给方便。新主体会顺应新需求生长出来,政府要做的就是给宽松的环境让其在初期可以不受或少受束缚,自由成长,另外,提供人才,技术和金融环境支持。
罗立彬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应当是新市场主体更多“长”出来的重要原因,过去20年有大量的新市场主体是因为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而出现的。从长期来看,今后若希望更多市场主体“长”出来,一个重要方面应当是推动5G等新技术的完善、应用场景和配套措施的完善。这里面既涉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也涉及相关领域市场准入等规定。
吴跃农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
“长”的规律是优胜劣汰,“长”的规律是充分的竞争性,因此,民营企业应该回归其民间性,政府可以宏观规划,但绝对不要干预具体企业事务;政府可以提出市场预警,但绝无必要包办企业生死,特别是地方政府,不能眼光局限,做一、两个所谓大企业的妈妈宝,最终必害死企业。某种意义上讲,只有让企业在市场上历经淘洗,让那些没有市场生命力的企业死得痛快,才能形成企业生的茂盛的完全气场。
孙月平 江苏省委党校
1. 不能错位乱“长”。市场主体随着市场环境、竞争结构、内部资源条件的变化,每年都会主动或被动地出现有生有死、有“长”有落的状况,政府应尊重市场、敬畏市场,其有形之手不应错位横加干预,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优化环境、做好服务等方面。
2.不能野蛮生长。放管服的依据和重点应该是法制规范,依法管理,对市场主体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行为应该坚决打击,引导商业行为,改善经营秩序,构造诚信、守法、惩恶扬善的市场环境。
3.不能拔苗助长。对新经济、新业态应当积极扶持,化解矛盾,排除障碍,推动发展,但不应当定名单、下指标,选择性培育,更不能刮风,助长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等行为。
孙映祥 东部机场集团
市场主体的多少并不完全等同经济实力强弱,留得青山,应该是留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活着、活好,必然带动一批市场主体活着、活好。按照高质量发展思路,延续“去产能”的政策,淘汰一批、壮大一批、新成长一批应该是今后的常态。
王美今 中山大学
对于当前疫情下的消费信心不足、消费萎缩,政府应该推市场一把。前段时间有人提出发消费券的办法,但这种方法一是难以识别发放的群体,二是在转化成实际需求时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我认为政府可以借助网上购物平台如淘宝、京东等,以政府买单的形式(政府分摊一部分),让平台推行大范围的优惠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这样做对底层消费者的识别能力较强,转化成实际需求的效应也会很明显。至于供给方面,企业方面除了减税,还可以根据企业雇佣员工的数量发放一定的补助,由政府来分担企业的部分用工压力,渡过难关。
岳中刚 南京邮电大学
降低企业经营的“隐形成本”,尽量减少对小微企业不必要的检查和材料上报,避免行政服务的“形式主义”,让市场主体更多地关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降低税费的方式鼓励企业“长”出来,减少使用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催生”企业,一般政府不具备识别新业态的市场能力,过多使用政府引导基金反而具有要素错配的扭曲机制。
黄金秋 马鞍山网信办
宏观方面做到两端发力:一是地方政府从投资端加大新基建投入,通过提高投资需求让更多企业有业务、有项目、有资金流入。二是地方政府从消费端激励居民和企业敢消费、想消费、能消费,畅通经济循环。微观方面做到两个精准:一是精准识别哪些市场主体目前挣扎在生存边缘,此刻最需扶持,做到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主体。二是精准辨别眼前哪些问题制约了市场主体生存。针对物流成本高、融资贵融资难、订单下滑、出口受阻、招工难、偿贷等不同困难,地方政府在职责边界内尽力帮助协调解决渡过困难期。
唐德淼 清华大学
市场主体有很多维度,要因对象有效施策:(1)对于生存型创业的市场主体,政府要实行分级免税政策,达到规定最低的市场额度若干年内实行全面免税政策,期满还可以申请审核,同时,要求该类企业必须规范经营,保障用工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比如必须缴纳“三险一金”甚至更丰富的社会保险,为“稳就业、促民生”承担起社会责任;(2)对于机会型创业的市场主体,政府要拿出给予保驾护航的切实政策措施,如这类“风口”性创业的风险比较大,政府可以成立风险公益基金予以支持,保护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3)对企业内部再创业的“老树发新芽”的市场主体,政府要鼓励这类居安思危的创业精神,普遍缺乏市场信心的市场环境下,再创业精神值得弘扬,而且要从制度建设给予保障。
黄敦平 安徽财经大学
我国市场主体除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还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9年,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220.1万户,成为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要更好促进新型农业主体“长”出来,建议:一是完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二是建立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从国家层面制定中长期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规划,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专业技术人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加强农业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普及,消除城乡之间存在的数字鸿沟,发展农村电商产业,为新型农业主体生产产品铺设网上营销通道。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新型农业主体提供金融保险支持。
江静 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当前全国各地区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同比都有一定的增长。最需要关心的是市场主体“质”的方面,即能否持续高质量地存活下去。事实上,哪怕是疫情前,虽然全球各国范围内新增市场主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新增市场主体的退出现象非常普遍,创建后能够生存超过5年的企业不到一半,生存时间超过10年的则不到三分之一。如何有效地扶持这些新增市场主体,使其长出来后还能强起来,则需要对这些市场主体进行持续的政策支持。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金融支持。之前我曾经做过高质量创业的相关研究表明,能显著增加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的各项政策并不一定能提高市场主体的存活质量。良好的金融制度安排,尤其是新增市场主体获取金融资源的便利程度,对其存活能力影响最大。
目前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已经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日平均水平。《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为31位,比上年的第46位大幅度提升,尤其是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了突出改革,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等。营商环境的变化,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都有利于新增市场主体的涌现。但市场主体的“激活”,可能更多需要考虑市场主体的高质量经营活动,这就不仅仅是通过放管服能解决的问题。
疫情期间的新增市场主体,有部分是网购、快递、云办公等一些新业态,通过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推动产业及模式的革命性或者颠覆性变化,最终通过数字经济等领域形成增长新动能。可能需要政府探索一套适合新业态的监管模式。关键是加强监管的包容性,要为新业态发展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在此基础上坚持审慎性监管,保障新业态不会突破底线,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巫强 南京大学产业经济学系
除了加大现有的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实施力度,延续实施时限外,进一步强调围绕产业链推动降费降成本,实现全产业链的综合成本下降。这需要完善相应的机制设计。例如产业链上游企业获得减税降费时,其获得减税降费的前提是要同步让利给下游企业,减轻下游企业的成本压力。又例如产业链下游企业获得减税降费的前提是要加快支付上游企业的货款,减轻上游企业的资金压力。这就是说,要把政府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积极传导到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而不是被某个环节所独占。
要鼓励新的市场主体更多地“长”出来,要打造一个能让创业者无后顾之忧的创业环境。已有一定财富积累和行业经验的创业者的成功概率更大,这类创业者有创业想法,但也有包括家庭压力在内的后顾之忧,唯恐创业失败就连累家庭,如何设计相应的激励制度,减少这些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其中一条就是坚持在法律上区分企业与企业法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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